申报指南来了!一文看懂如何申报创建第二批美丽园区(开发区)
来源:浙江商务
2019年,经开发区申报、各市推荐、专家评审、省商务厅复核和向社会公示后,浙江省已有30家开发区成功创建为美丽园区示范园区,18家开发区成功创建为美丽园区试点园区。
第二批美丽园区(开发区)申报创建开始啦!小商教你如何申报~!
申报材料
开发区申报创建美丽园区的申请报告;
开发区创建美丽园区建设方案;
开发区所在地市商务部门申请报告;
评价指标证明材料。提供实施方案附件《浙江省美丽园区(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中定性指标(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定性指标为:国际产业合作园数量、特色小镇、旅游景区创建数量、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达标和省级样板乡镇情况,循环化改造提升、生态专项规划或者环境评价报告、通过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智慧开发区云平台建设、数字化物业管理、地理信息数字化、园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或APP)、两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获证企业、信息安全获证企业、国省千人才、“最多跑一次”改革当年评估排名所在县(市、区)结果、综合行政服务平台、开发区管理机构所属主要开发建设企业信用评级、开发区管理机构是否通过各项ISO体系认证。评价指标中的定量指标将由省商务厅从《浙江省开发区综合考评办法》统计所得的数据中采集。
申报时间
请各开发区指定专人负责,对照浙江省美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其评价指标,及时做好美丽园区的申报工作。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申报材料。
审评与考核
省商务厅将于年内召集相关部门、专家根据浙江省美丽园区(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对开发区的美丽园区申报创建进行集中评审。经公示后的评审结果将纳入全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单位年度评估内容考核。
联系人:开发区处 侯亦丹
联系电话:0571-8705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