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高效限塑需要采取综合手段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正式拉开了新一轮限塑工作的大幕。新版限塑令明确,到2020年底,我国将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

  日常生活场景中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袋、农用地膜和包装用塑料薄膜等四大重点应用领域成为本轮限塑工作的聚焦领域,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已相继出台了限塑政策。对比上一轮2007年的限塑令,如何认识新一轮的限塑初衷,科学高效实现限塑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充分认识到限塑的根本目的是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塑料制品种类众多,已广泛运用在日常生活中,并大大改善了生活品质。但由于用完即弃,散落在海洋、土地等造成污染。限塑的目的并不是针对塑料制品带来的生活便利功能,而是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限塑的关键是切断塑料污染路径。塑料随意丢弃且无法降解,导致在土壤、地下水、海洋中进行循环,造成了系统性污染。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生产的塑料制品约7600万吨,其中塑料耐用品约4700万吨,一次性塑料制品约2900万吨,占塑料制品总量的38%,包括薄膜、塑料瓶、编织袋等一次性包装。这类塑料制品因广泛运用在生活各类场景,用完随意丢弃,给环境造成极大污染。所以,寻求合理的切断污染方案,是保障限塑工作的关键。

  第三,同步构建针对不同生活场景的循环模式。与2007年限塑令相比,本轮限塑令对电商、外卖等新兴行业的塑料袋进行了明确禁用,但超市平口袋、外卖塑料餐盒等并未纳入限制目录。但据统计,2019年外卖行业订单已达到135亿份,超市平口袋年消费约80万吨,占超市用塑料袋的大头。这些塑料制品如果继续免费使用,一旦随意丢弃,带来的污染依旧十分巨大。

  分析来看,目前深入百姓生活的外卖行业不可能简单禁止。因此,要提前构建可循环模式。针对外卖快递行业可投入可循环包装,督促快递企业建立循环回收体系。针对超市的平口袋可以可降解塑料袋替代,并实行标识注明。建立专门的回收链条,使塑料制品可替代,替代产品可处置。

  本轮限塑令中,重点提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这就为可降解塑料袋提供了巨大发展空间。在实际垃圾分类中,应区分可降解塑料袋与传统塑料袋,而不是一股脑儿都扔进干垃圾桶。与其他类干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也就失去了可降解塑料袋的功能。

  此外,应测算限塑后替代品的污染效应。许多城市在限塑后,将纸制品、玻璃制品等作为替代物,如外卖的纸质包装、纸质吸管等,且不说使用中的耐用性、卫生性等问题,如果替代品只是进行了使用功能替换,而没有在废弃后进行回收处置,污染还会继续存在。

  面对塑料制品,已先后出台了两轮限塑令,其目标都是最终实现“白色污染”的可控可治。但不能抱着一阵风的治理思维,而是将其纳入城乡治理的范围,纳入废弃物综合性、全周期的管理范围,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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